本文件形成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下称“中心”)与使用医疗费用拨付情况网上查询的贵阳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下称“定点机构”)之间的协议, 一、定义 1、 网上查询业务:指中心通过贵阳劳动保障网向定点机构提供医疗费用拨付情况查询的特别系统,定点机构通过互联网与其连接,可进行相应的查询。 2、 查询密码:指定点机构使用拨付费用情况网上查询系统时设置的密码,查询密码由不少于6位的数字组成。 3、 机构编码:指经贵阳市医改领导小组批准并获得定点资格的贵阳市定点机构编码。 二、网上拨付费用查询 1、拨付费用情况网上查询业务仅提供给我市定点机构。 2、中心将与有关部门配合根据查询开展情况,不断增强完善网上查询功能,新增功能将及时通知定点机构。 3、定点机构知悉并同意,使用中心拨付费用情况网上查询业务时,中心识别定点机构身份的唯一依据为查询密码。定点机构不得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有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查询密码需定期更改、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果查询密码泄露,可能导致他人以该定点机构的名义在网上直接查询到该定点机构医疗费用的拨付情况明细。 4、定点机构知悉并同意,由于技术原因,中心无法确保网上查询系统不间断无差错运行,如果网上查询的数据与实际拨付数据有差异时,定点机构应立即到中心核查,并以中心核查后的数据为准。 5、定点机构对查询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拨打贵阳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或登录贵阳劳动保障网站(http://gzgy.lss.gov.cn)咨询、投诉。 三、对于中心发布的拨付费用情况网上查询操作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定点机构应及时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定点机构应密切关注中心通过贵阳劳动保障网发布的公告、通知和提示,及时阅读其内容,配合中心的管理工作。 四、中心责任的免除与限制 1、对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电力供应中断、火灾、地震等)、意外事件或中心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其他情况所造成的损失,中心不承担责任。 2、若发生中心网上拨付费用查询对于合法有效的定点机构出现密码识别错误或执行错误时,则定点机构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心。中心应尽快调查处理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采取补救措施。 五、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中心进行网上拨付费用查询系统升级、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时,应通过贵阳劳动保障网信息公告、电话通知或其他方式告知定点机构。如定点机构在中心进行上述变更的公告发布后或收到电话通知后,继续使用拨付费用情况网上查询业务或者定点机构通过拨付费用情况网上查询系统确认同意,均视为定点机构已接受上述变更,并受其约束。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根据该变更而自动作相应修改,双方无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中心的部门规章与命令和有关国内行业惯例。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相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中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协议生效的时间及条件 定点机构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与内容。本协议经定点机构在拨付费用情况网上查询系统中确认同意后生效。